院長辦公室職責
(一)負責全院行政工作會議的組織、服務、會議決定和安排事項的督促落實。
(二)負責行政公文處理工作。上級機關、兄弟單位等來文來函的處理;起草各類行政公文,包括計劃、總結、決定、通知、報告、請示、信函等。
(三)負責全院重要事項的檢查督辦工作。檢查、督促各單位貫徹執行上級及院行政方面的各項決議,并將執行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給院領導。
(四)負責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,并協助各部門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。
(五)深入職工和基層調查研究,了解各方面的情況,為院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意見。
(六)負責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,日常來賓接待工作。
(七)協助院領導加強對外的聯絡工作。
(八)負責院行政印信的管理工作。
(九)負責院公務用車的協調工作。
(十)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山東省第四地質礦產勘查院 版權所有
地址:山東省濰坊市向陽路2375號 電話/傳真:0536-8954364
Email:bgs@sddksy.com 郵編:261021
備案許可證號:魯ICP備09069215號
技術支持:山東天澤網絡科技有限公司